为进一步加强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,有效解决消防执勤实力不足的矛盾,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,推动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快速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。
招收计划
1、灭火救援战斗员20名,18-26周岁,主要参与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;
2、消防车驾驶员1名,20-40周岁,准驾型B2以上;
3、接警文员1名,20-35周岁,本地户口优先,能熟练掌握闽南语及操作计算机;
4、中队文书1名,20-35周岁,大专及以上文化,主要负责火场和救援现场的拍照和录像,熟悉使用办公软件(word、excel、ppt、cad等),擅长新闻报道等文字类工作。
以上招聘岗位只限男性。
招收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志愿投身消防工作;
2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残疾,无传染性疾病,无纹身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盲,体能良好;
3、退伍军人、体育特长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:
1、曾受行政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等;
2、有犯罪嫌疑行为的;
3、有不良行为记录的;
4、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;
5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录用办法
经面试、政审、体检、及培训、试用合格后(试用期为一个月),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劳务合同,合同期为1年,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、用人单位同意,可续签劳务合同。
工资待遇
1、试用期工资2000元(含食宿费),转正后消防车驾驶员工资:B证4500元、A证5000元,转正后灭火救援战斗员、接警员、文书工资4500元(含五险一金及食宿费),第二年起享受住房公积金,每年安排体检1次(费用由单位承担);
2、休息采用轮休制,月休6-8天(消防退伍军人军龄套工龄、其他部队退伍军人工龄折半算);
3、岗位提升:战斗员/驾驶员、副班长/班长、队长助理、副队长、队长/指导员。
报名方式
1、报名地点:泉州台商投资消防救援大队(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溪庄村溪庄路);
2、联系人:徐先生:13860765123
王先生:18650912373